兰州晚报讯(记者杨昕)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其中,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是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直接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建设部门负责核实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在工程款纠纷,致使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同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企业要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于2017年底前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方案》指出,今后兰州市还将全面实行银行“一卡通”代发工资制度,2017年底前实现银行“一卡通”代发工资全覆盖。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简称“一卡通”),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以“一卡通”的方式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
此外,兰州市还将加快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预警监控系统。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矿山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2016年底前兰州市还将全面建立和启动应急周转金制度。欠薪案件高发地区要适当提高应急周转金标准,动用应急周转金垫付农民工工资后要及时补足,确保应急周转金足额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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