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兰州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新建区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为消费者退回货款14000元。
6月19日,消费者彭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2018年4月30日,她在雁滩某家具商场内购买家具,并支付全款14000元。因结婚急用,商家承诺25天到货,可直至6月19日还未到货。其间她多次电话催促,商家均以色差调货为由予以拖延,彭女士要求退款,商家不予理睬。
针对这种情况,新建区工商所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认定消费者彭女士所述情况属实。新建区工商所依法与争议双方进行说明、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全额退款给消费者。
兰州晨报/掌上兰州通讯员 曲海英 首席记者 张继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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