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城关区法院成功执结申请执行人兰州大学与被执行人李某某、李某等五件因租赁合同纠纷而引发的腾交商铺案件,在立案不足半月的时间,将涉案商铺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兰州大学对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85号房屋享有使用权,2007年起,李某某等五人在涉案商铺开展经营活动,自2012年,兰州大学与李某某等五人开始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后因兰州大学与兰州市城关区政府共同建设会宁路“双创示范街”的需要,兰州大学于2016年11月告知李某某等五人不再续签合同并多次以通告、通知等方式要求李某某等人搬离商铺,双方于2016年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房屋租赁期限至2017年5月14日后,再无续签。租赁期限届满后,李某某等五人仍拒不搬离。
兰州大学遂将五商户起诉至城关法院,经审理判决五商户分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兰州大学腾交商铺,并由兰州大学向其中三户退还房屋租金与押金。判决生效后,李某等五商户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继续占有该房屋,兰州大学于2018年7月16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为保障案件及时顺利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五名被执行人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与传票,要求限期腾交所占房屋,并耐心讲解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针对部分被执行人提出的兰州大学需退还已缴纳的房屋租金及押金的问题,执行法官联系兰州大学,将该部分钱款打入城关法院执行专用账户内。城关法院于7月31日向被执行人发出强制腾交商铺的公告,责令其于8月3日前自行迁出。在8月3日公告期满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商铺,3名被执行人已将房屋腾空,将钥匙交于执行法官,另2人也在积极腾房中,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在半个月时间内快速执结五件案件,为确保会宁路商户清退工作项目顺利开展,保障区域“双创”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地司法保障。□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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