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田小东)近日,省食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严密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通知》强调,校园周边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家庭托餐经营者经许可或备案、登记后方可经营。依法打击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校园安全保护区)内生产和销售“五无”食品。对违反加工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的,责令食品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对检查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安全案件线索的,要一一核查到位,做到督查督办;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保持投诉举报渠道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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