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10月23日下午,随着审判长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在红古法院庄严而肃穆的审判庭内,被告人王某某贩卖毒品一案庭审宣布开庭。兰州市第十八中学五十余名师生以庭审观摩的方式坐在审判台下,把课堂搬进法庭,“零距离”观摩贩卖毒品案件的审理全过程。法官以案释法、现场说法,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而又深刻的禁毒警示教育课。
此案经审理后,查明了被告人王某某两次向吸毒人员王某云贩卖毒品海洛因的犯罪事实,并当庭作出宣判,以被告人王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王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整个庭审程序到位,过程简洁紧凑、重点突出,法庭秩序井然。审判长在审理过程中,结合案情积极开展现场说法教育,让学生们深刻理解毒品的危害。旁听结束后,师生纷纷表示通过观摩庭审,认清了毒品的丑恶面目,意识到毒品对人类的极大危害,增强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自我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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