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城关交警大队二中队警力在南关十字开展“百日无事故攻坚”重点交通违法整治时,查获一起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11时左右,一辆白色小轿车进入民警视线,民警立即打手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例行检查,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车牌底漆已经脱落,远处根本无法辨识其号码,经询问,驾驶员称车牌是被雨水泥土腐蚀弄脏的,但通过民警仔细观察,发现该车车牌有明显人为污损痕迹,和正常掉漆有明显区别,面对民警的质问,驾驶员承认是自己一时糊涂,目的是便于躲避高清违法抓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规定,民警现场依法对驾驶员作出了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严厉处罚。
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在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后,驾驶人无所顾忌的行车,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王晓刚
新闻推荐
【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伊晓明特约记者冯忠海樊奕昕)近日,城关公安分局刑警四大队联合高新开发区派出所通过“一标三...
兰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兰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