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陈玮)记者从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了解到,3月13日起,将对城关区内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4475户家庭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3月27日结束。
根据《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兰州市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施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逐级审核,初步确认今年兰州市城关区有4475户申请家庭符合条件。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兰州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提出,投诉电话:4607695。
据了解,四类人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是近郊四区(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及引进人才。兰州市将进一步加大对公租房申请家庭和个人的资格审核力度。一旦发现有申请人有不实申报情况,将立即取消保障资格,并严肃追究其相应责任。
兰州市公租房保障制度实行年审制度。这意味着对每一个受益家庭或个人的保障资格,每年审核一次,通过街道(所在单位)、县区、市三级审核关口,采取动态化管理,一旦发现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将坚决清退。同时,在每年度的申请中都要求申报人签署承诺书并承诺,“如有不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状况的情况,自愿退还已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足以前的租金,五年内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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