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陈玮)4月23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安宁区、高新区内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429户家庭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5月7日结束。
根据《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兰州市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施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逐级审核,初步确认安宁区370户、高新区59户申请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及配偶相关信息、家庭住房情况、家庭收入情况等,公示人员除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还包括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三类人员”。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兰州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提出,投诉电话:4607695。
对无异议及有异议经核查后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确认其保障资格。对有异议经核查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不予确认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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