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葛强)根据《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加强青兰高速1857至1867公里长下坡路段交通管理的通告》文件精神,兰州交警支队柳沟河高速公路大队对近期柳沟河至兰州东“七公里”长下坡路段,甘A号牌的大型货运车辆驶入左侧车道(小车道)的48辆违法车辆进行曝光。
违法内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4312),违法记分3分、罚款金额2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
温馨提示:柳沟河大队辖区“七公里”长下坡路段坡陡弯急,严禁大型货运车辆驶入左侧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及超车。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文明行车,共创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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