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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死人”要担责吗?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2019-05-13 01:00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记者苏叶

肖某是兰州某物业公司的员工,负责小区停车场收费工作。该小区住户付先生驾车欲驶出小区时,因拒交停车费与肖某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此时,肖某的妻子魏某外出回来,见此情景便上前劝阻,不料却遭到付先生的辱骂。次日凌晨2时许,魏某突发意识不清被送往医院,诊断为脑出血,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发后,魏某的家人认为,付先生的辱骂行为是导致魏某死亡的直接原因,遂将付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7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发生争执后,均不冷静对待处理,相互争吵,为此双方均有一定的过错责任。付先生对本身就患有疾病的魏某造成一定的精神刺激,诱发魏某所患高血压症状发作。付先生的行为与魏某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应承担10%赔偿责任。判决付先生赔偿魏某家属精神损害金、死亡赔偿金等3万元。

近年来,类似这样因争吵后情绪激动诱发死亡的案例屡见不鲜。我们都知道,现实生活中杀了人那是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正所谓“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可是,“气死人”要不要担责呢?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甘肃正步律师事务所的姜剑霄律师来为我们答疑解惑。

记者:“气死人”要不要担责?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姜律师:“气死人”是否要承担责任,主要是看辱骂者是否存在过错,因为民法中一般适用过错原则。恶语伤人或者故意刺激他人,导致他人死亡的,如果死者家属能够证实辱骂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辱骂者需要承担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民事责任。如果明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除有辱骂行为,还有肢体上的推搡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了。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姜律师提醒,因为每个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和承受能力的不同,所以不管是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处理各类纠纷时,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及言行。千万不要觉得骂人是小事,谁也管不了你。“气死人”严重的话,可能要担上不菲的经济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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