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记者蒋文艳)5月17日,兰州市人社局联合兰州市财政局、商务局等部门印发《兰州市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明确了就业见习工作的具体要求,确保2019年至2021年三年中,兰州市组织完成5700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方案》明确,青年见习计划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各区县将对所有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人员逐一调查摸底,在每年7月初毕业生离校时同步启动信息衔接和登记摸排,把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纳入见习范围。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将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见习期间,按照《甘肃省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方案》还要求,见习岗位须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2019年,兰州市拟新增就业见习基地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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