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兰州 今日永登 今日皋兰 今日榆中
地方网 > 甘肃 > 兰州市 > 今日兰州 > 正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月一主题“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专项整治月”活动 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

来源:兰州日报 2019-06-14 02:30   https://www.yybnet.net/

本版文字均由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刘晓芳整理

现阶段,兰州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月一主题”整治活动,六月主体活动内容是“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专项整治月”。

目前,一月一主题“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专项整治月”工作正有序推进。在集中检查阶段,各区县控烟办、各控烟执法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条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规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在督导检查阶段,市控烟办将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各区县公共场所控烟工作专项整治月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制度制定情况、禁烟标识张贴情况、禁烟劝导员设置情况、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情况以及对不履行控烟责任的场所处罚情况等,此次专项督导结果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区县予以通报。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杜绝在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机关单位工作场所,各类医疗机构,客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出租汽车及候车和售票的室内区域,文化娱乐场所、餐饮服务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吸烟现象,倡导公共场所不吸烟的文明之风,共同维护城市良好形象,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核心条款

2018年12月1日《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颁布,为更好贯彻落实新修正《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细则》。本期,就《细则》的核心条款做以下梳理。

一、细化部门职责与监管场所进行分工,以增强各级政府部门控烟工作力度。(《细则》第六条)

第六条部门监管与执法职责划分

(一)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宣传;以及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核发卫生许可证的其它公共场所的控烟执法工作;

(二)负责控制吸烟工作监督执法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履行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执法职责;

(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和其他教育机构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宣传;

(四)机关单位负责对本机关以及所属单位工作场所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宣传;

(五)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出租汽车、客运船舶、轨道交通车辆及其等候和售票的室内区域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宣传;

(六)辖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民航、铁路部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民用航空器、车站、候车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的管理和宣传;

(七)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影剧院、音乐厅、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院)、美术馆、陈列馆、展览馆等文化旅游场所,旅游景点及星级以上提供住宿的宾馆等控烟场所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宣传;

(八)公安机关负责对星级以下提供住宿的旅馆、旅店、棋牌娱乐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宣传;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场所、歌舞厅、酒吧、桑拿、按摩、洗浴等场所及其工作场所的控烟联合执法工作;

(九)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室外的观众坐席、比赛赛场区域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宣传;

(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金融、邮政、通讯企业的室内营业场所和书店、商场(店)、超市的室内区域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宣传;

(十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餐厅、酒吧、咖啡厅、茶楼等餐饮服务场所、食品经营场所以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场所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宣传;

(十二)财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控烟工作经费保障;

(十三)区县人民政府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中央在兰、省在兰和外地驻兰单位以及设在社区的棋牌娱乐、老年活动等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宣传;

(十四)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应当做好其管辖区域内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宣传;

(十五)各类公务用车视为工作场所,由相应用车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无明确监管部门控烟执法的公共场所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它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提供相应的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据,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控烟执法工作。

二、2016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均为禁止吸烟场所,禁止设置吸烟室、吸烟区。(《细则》第九条)

禁止吸烟场所主要包括: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福利院、养老院、疗养院的室内、外区域;

(二)托幼机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及其他供未成年人教育或者活动的室内、外区域;以及本项规定之外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室内区域和室外教学区域;

(三)金融、邮政、通讯企业的室内营业场所和书店、商场(店)、超市的室内区域;

(四)影剧院、音乐厅、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院)、美术馆、陈列馆、展览馆、科技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老年活动场所的室内区域;

(五)各类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室外的观众坐席、比赛赛场区域;

(六)各种公共场所电梯内区域;

(七)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车辆、客运船舶、火车及其等候室、售票厅;

(八)机关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室内区域;

(九)各类餐厅、酒吧、咖啡厅、茶楼等餐饮服务的室内区域;

(十)各类宾馆、酒店、旅馆、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场所的室内区域;

(十一)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娱乐等公众休闲娱乐场所的室内区域;

(十二)机场的室内区域;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社会发展实际,增设临时或者永久禁止吸烟区域。

三、如果您是场所管理经营者,那么您需要按照以下条款履行好场所管理者职责和义务。(《细则》第七条、第十条)

第七条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规范设置、张贴市控烟办统一公布的禁烟告知标识;

(二)配备佩戴有明显标识的专(兼)职控烟检查员和劝导员,控烟检查员由负有管理职权的人员担任;

(三)对在禁止吸烟场所的吸烟者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者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并要求其离开,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者向相应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不听劝阻且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阻碍有关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可请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处理;

(四)应当组织禁止吸烟场所内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宣传烟草烟雾的危害;

(五)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防止烟草烟雾危害教育。

第十条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控烟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控烟工作。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管理义务:

(一)建立控制吸烟的管理制度,设立控制吸烟劝导员,做好控制吸烟劝导、宣传教育;

(二)在禁止吸烟场所的出入口处及其他明显位置设置统一发布的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方式;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不得张贴、悬挂、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

(四)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应劝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者,应当进行举报和投诉。

四、不知晓禁烟标识如何张贴?请参考《细则》第八条:

第八条禁烟标识按下列要求规范设置和张贴:

(一)禁烟标识核心信息:“禁止吸烟”的文字及图标、违者罚款及罚款金额的信息以及“12320”举报投诉电话;

(二)在公共场所的出入口处及其他明显位置设置统一发布的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方式;

(三)设置或摆放醒目的桌面禁烟标识,特别是餐饮及娱乐场所的包厢内、宾馆等住宿类的客房内均应当有桌面禁烟标识。公共交通工具内必须在醒目的位置张贴禁止吸烟警示标识;

(四)对于设置有室外吸烟区的机构,在机构入口处应指明吸烟区所在位置。吸烟区必须张贴吸烟区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语。

五、依据新修正《条例》第22条、24条取消了执法警告环节(《细则》第十四条、十六条)

第十四条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相关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十元罚款;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第十六条对不履行控制吸烟责任的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由相关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致兰州市公职人员的倡议书

兰州市公职人员: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众所周知,烟草危害是当前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危害之一,是人类健康面临最大也是可以预防的危险因素,保护公众健康,控制二手烟危害已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并且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等要求。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加大控烟力度,运用价格、税收、法律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把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

自2014年1月1日《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至2018年5月31日新修正的《条例》生效,同年12月1日《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由市人民政府印发施行,兰州市进入了全国10个全面控烟立法的城市行列,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部分室外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为兰州市公众免受二手烟危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控烟法规的执行与法律法规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维护健康权益不受二手烟危害的期盼以及与部分控烟先进城市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体现在餐饮场所、公共办公机构等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场所的违法吸烟现象和被投诉数量等仍较严重。

六月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月一主题“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整治月”主题活动,为推进新修正《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保护公众健康权益不受二手烟危害,我们倡议:

请您率先垂范,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律法规坚定的传播者、支持者与践行者;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违法现象,监督控烟执法部门切实履行法律职责;积极推进无烟机关建设;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以实际行动为引领“共建无烟场所,共享精致兰州”文明生活新风尚做出表率!

黄河岸畔丝路名城正昂然开启建设健康兰州、文明兰州的新征程,您的率先垂范将为推进兰州市文明城市建设发挥积极促进作用,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兰州市控制吸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零一九年六月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倡议书

亲爱的兰州市民朋友:

你们好!

烟草危害已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问题之一,是人类健康面临的最大危险因素,2014年1月1日《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2016年1月1日起兰州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为保护公众健康不受二手烟危害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5月31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正,同年市政府发布《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将兰州市控烟工作推进到一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崭新时期,对减少和防止二手烟危害,保障公众健康,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同住一座城,共建一个家”,每个市民既是城市的主人,是“都会城市、精致兰州”的建设者,更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力军,6月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月一主题“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整治月”主题活动,为更加深入贯彻执行好《条例》,倡导“共建无烟场所,共享精致兰州”新风尚,我们倡议:

1.做控烟工作的践行者。树立不吸烟的生活习惯,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了解烟草对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学习和宣传控烟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支持控烟工作,坚持禁烟制度,共同携手形成全社会参与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烟的良好氛围,培育“不吸烟、不递烟、不送烟”的文明社会新风尚。

2.做控烟工作的宣传者。广泛宣传二手烟危害健康的知识,积极引导身边的同事、朋友及家人拒绝二手烟危害,带动身边更多人践行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一个清新、文明的生活环境。

3.做控烟工作的监督者。自觉遵守《条例》兰州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规定,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勇敢地向二手烟危害说“不”,发现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现象,积极进行劝阻或拨打12320投诉举报电话、通过兰州市控烟办微信公众号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健康权益!

市民朋友们,您的每一份努力,都将推动兰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更进一步;您的每一份辛劳,都在为实现兰州市创建文明城市目标贡献力量!让我们携手并肩,行动起来,用热情和汗水,携手共建无烟环境,为精致兰州建设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兰州市控制吸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零一九年六月

新闻推荐

东岗派出所高速路口查获一名违法嫌疑男子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伊晓明特约记者樊奕昕)端午节假日期间,城关公安分局东岗派出所民警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反...

兰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兰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月一主题“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专项整治月”活动 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
频道推荐
  • 近日,漳县检察院联合漳县公安局城关派
  • 为有效遏制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
  • 陇西:“三强”行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大地回春添新绿植树造林正当时
  • 安财山: 发展藏羊养殖 带富左邻右舍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