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12月17日,由西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等10名被告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在西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西固区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检察长孟春作为本案的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恶案件,是严格落实“四个意识”的要求,也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深入的重要举措。
刘某某等13名被告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涉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及非法持有枪支4个罪名6起犯罪事实和8起违法事件。本案涉及时间跨度大,犯罪行为从2012年延续至2016年,犯罪事实复杂交织,形成侦查卷宗25册。
此案侦查环节,孟春检察长带领扫黑除恶专案组成员,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围绕“恶势力”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从取证方向、固定证据方式等方面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先后与侦查人员召开了数次联席会。从案件定性、罪名认定、诉讼时效、线索价值等方面开展研判和分析,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和固定证据,确保案件在侦查阶段有效开展。
开庭审理前,为确保案件庭审过程顺利进行,再次邀请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及侦查人员召开案件庭前会商会,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涉恶性质情况等进行讨论,同时对下一步案件庭前证据交换、示证、质证以及案件开庭地点、安保措施等进行充分预判、会商。庭审当天结束,此案择日宣判。
新闻推荐
12月22日13时41分,韩家河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分指挥室值班人员在视频巡检过程中,发现一辆冀A号牌的红色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
兰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兰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