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记者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了解到,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了《关于甘肃省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9〕200号),同意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可续期债券10亿元,所筹资金6.5亿元用于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3.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期债券由甘肃金控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这是市轨道公司今年获批发行的第二只债券。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杜志超实习生范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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