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被法警强制执行
本报讯 今年5月份,榆中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查扣了一辆黑车,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车主罚款3万元,但车主一直拒不缴纳罚款。于是,执法人员一纸诉状将车主起诉至榆中县法院。10月11日,榆中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强制执行。据了解,这是兰州市首例运管部门因罚款起诉黑车车主的案件。
黑车猖獗抢了正规军生意
据在榆中县至小康营之间跑乡村班车的司机反映,该线路从今年年初开始就出现非法运营的各种小面包车、小轿车,这些车经常和正规班车争抢客源,如果班车司机稍有抗议,黑车司机就在线路上堵车,甚至殴打班车司机,非常猖狂。因此,他们将此事反映到了榆中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接到司机反映后,运管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在该线路蹲点守候,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甘A·P5955的五菱微型小客车经常在班车线路上抢客拉人,且没有任何营运手续,该车是这条线路上黑车的带头人。掌握这一情况后,执法人员准备查扣黑车。5月4日,正常运营的班车司机发现这辆黑车又出现在该线路并在路边抢拉客人,便立即向运管所反映。随后,执法人员紧急出动,在小康营附近的公路上将正在拉客的黑车查扣。
罚单开出后车主不理睬
据黑车司机周文军介绍,他开的车是榆中公路运输服务公司的,车主是陈海银,他租来该车运营,每天在榆中到小康营之间往返10趟左右。
执法人员查扣黑车后,查明车主陈海银属无证营运,其行为违反了交通行政管理秩序。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64条,该所依法对陈某做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令其在15日之内缴纳罚款。若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榆中县交通局申请复议。
运管诉诸法律法院强制执行
自从榆中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开出罚单后,黑车车主陈海银拒不缴纳罚款,并且也没有到运管所说明情况。3个月的复议时间过去后,运管所一纸诉状将陈海银起诉到榆中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海银非法营运的事实成立,证据确凿。为了维护正常营运司机的合法利益,10月11日,榆中县人民法院法警依法对黑车进行查扣,并强制执行,将车辆收回到法院。如果陈海银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纳罚款,法院将用查扣的车辆抵顶罚款。
听到黑车被法院强制执行,在榆中县至小康营线路上正规营运的班车司机给榆中县公路运输管理所送来了锦旗。
榆中运管部门将继续开展大整顿
随后,记者走访了小康营至榆中线路的正规营运司机。他们告诉记者,黑车被法院强制执行罚款后,该条线路上的黑车明显减少了许多。
榆中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宫继红副所长告诉记者,此次法院强制执行行政罚款对黑车司机起到了警示作用。同时,运管所执法人员将在小康营范围内继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专项治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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