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一
三男子持刀捅人
城关警方破获兔年命案
晚报记者 王进
本报讯大年初一凌晨,麦积山路某酒吧门口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受害人张某在该酒吧门口被几名男子持刀捅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城关分局刑警大队迅速破获此案,抓获嫌疑人3名。
案发后,经调查走访,民警确定当日与受害人一同喝酒的刘某(女,23岁)有重大嫌疑。经传唤讯问,刘某交待,2月2日晚11时许,她与受害人张某及毛某、马某等人在酒吧喝酒时,其朋友马某与毛某发生口角,被毛某扇了一个耳光。于是她打电话纠集犯罪嫌疑人韩某(男,20岁)前来报复,并将张某捅伤后逃离现场。
2月3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韩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刑警五中队投案自首。经讯问,韩某交待了2月3日凌晨,在接到刘某的电话后,纠集他人赶到麦积山路某酒吧,在对张某进行殴打的过程中,持刀捅伤张某胸部、颈部后逃逸的犯罪事实。
2月4日下午2时许,民警在南滨河东路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情二
桑塔纳撞人逃逸
榆中交警速擒肇事司机
晚报记者 王晓刚通讯员 刘尔平
本报讯2月10日晚,在省道101线三角城乡高墩营村路段,榆中县一农民在公路上行走时,被一辆汽车撞倒致死。榆中交警大队民警火速出击,16小时就将肇事者绳之以法。
接报后,一组交警负责勘查事故现场、提取物证;另一组负责走访调查现场证人和知情者,并调取相关监控视频资料。随后,民警将肇事逃逸嫌疑车辆锁定为黑色桑塔纳,并确定了肇事车辆。2月11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魏某及肇事车辆被查获。
经讯问,魏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证,2月10日7时20分,皋兰司机魏某驾驶甘A·1261×号轿车,在榆中县三角城乡沿省道101线由北向南行驶至70公里处超车时,将横穿道路的榆中县夏官营镇农民刘某撞倒,致其当场死亡。肇事后,魏某驾车逃离现场,将车开到兰州市某汽车修理部修好后返回榆中县城。2月11日11时,魏某驾驶车辆在榆中县一修理厂为汽车烤铆时,被民警查获。目前,魏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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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榆中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