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28日,省爱卫会发出《关于命名省级卫生镇(乡)村(社区)单位的决定》,命名榆中县青城镇等28个(乡)镇为“甘肃省卫生镇(乡)”;命名榆中县三角城乡高墩营村等58个村为“甘肃省卫生村”;命名兰州城关区拱星墩后街社区等19个社区为“甘肃省卫生社区”;命名兰州城关区就业服务局等99个单位为“甘肃省卫生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单位把创卫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载体,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工作,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着力绿化、美化安居环境,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卫生管理水平,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群众卫生文明素质,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省级卫生单位的要求。按照《甘肃省县城卫生镇(乡)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卫生村(社区)单位考核命名及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12年各地申报的省级卫生单位进行了资料审核、暗访调研和现场考核。
新闻推荐
▲张先生与装饰公司签订的合同 张先生指着漏水的地方很无奈本报讯12月17日,住在兰工坪的张先生向本报热线4286666反映,今年10月份,自己花了两万多元请来...
榆中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榆中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