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飞 记者 张小燕
鑫报讯 近日,区域品牌“兰州高原夏菜”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开展的2015年区域品牌价值评价工作中,品牌价值评估为56.10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此项评估依据GB/T29187《品牌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要求》、CQC9120-2015《区域品牌价值评价、资产组合超额收益折现法》等标准,由国家质量认证中心组织多名相关专家进行了全方位评估。
榆中县作为兰州高原夏菜的主产区,于2015年开始创建“兰州高原夏菜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建立蔬菜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基地5处,引进各类试验、示范蔬菜新品种300多个,选育推广优良新品种10个。注册“兰州高原夏菜”商标,组建“兰州高原夏菜产业集团公司”,在全国22个大中城市成功召开“兰州高原夏菜推介会”,全面提升兰州高原夏菜的知名度。积极创建农业部全国无公害生产和标准化示范县,获得了全国农业(蔬菜)标准化示范县称号。全县已认定无公害蔬菜产地面积66万亩,“三品一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140个。
目前,榆中县共有蔬菜保鲜企业40家,每年吸收全国各地蔬菜经销商200多家,外销蔬菜120万吨,季节性转移农村劳动力10万人以上、务工收入达10亿元,榆中已成为全省乃至西北地区最大的“北菜南运,西菜东调”产地型蔬菜集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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