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讯 根据聊城市政府近日下发的文件,退养民师待遇将提高。据了解,此次待遇调整的人员范围是1985年在省教育厅登记在册,经县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办理退养手续的原民办教师。
根据调整计划,退养民师退养生活补助提高到所在县(市、区)同等情况公办退休教师现行退休费(含基本离退费、增长的离退休费及三次职务补贴、地方福利补贴、岗位补贴、聊城岗位补贴、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各种津贴补贴)的80%。今后,公办教师增加退休费时,退养民师退养生活补助按同等情况公办退休教师退休费增长额80%的比例增长。
除退养生活补助外,退养民师的其他待遇如医疗保险、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参照公办退休教师待遇执行。提高退养民师待遇所需资金由退养民师所属县(市、区)财政统筹解决。 (刘铭)
新闻推荐
目前,古城区初现雏形,仿古建筑将为世人呈现一座古意盎然的新古城,其中点缀的部分人文景观,诉说着老聊城、老聊城人的大小故事。其实,现在的古城在文史上被叫做 “今城”。两千多年时光荏苒,聊城城区也...
聊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聊城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