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1日,节水节来临之际,聊城二中张贴节水标识,印发了《聊城二中节水节电、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积极创建“能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校园,加强水、电管理,增强师生节水节电责任心和良好习惯。
学校规定,“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水电“区域就近管理”和“部门责任管理”。
学校同时出台《节水节电区域划分表》《检查考核操作规程》。节约用水实行“区域就近管理”和“部门责任管理”,对违反节水规定的按实行罚款和扣分双重处罚。一经发现,罚款50元,并追究学校关联人员的责任。
(本报记者彭凯 通讯员张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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