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聊城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8日政协第十三届聊城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聊城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三届聊城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上旬在聊城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聊城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聊城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三、表彰政协第十三届聊城市委员会一次全会以来优秀提案、调研报告和先进承办单位;四、列席第十七届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两院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聊城市委员会2018年协商工作计划;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聊城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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