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肖会
通讯员王希玉崔希珍报道
本报聊城讯1月8日,在聊城市东昌府区某村一片沙石覆盖的公用场地上,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动用挖掘机、翻斗车等重型车辆,一举对389名村民反映强烈的于某某侵权案进行了强制执行。
于某某系该村村民,不顾大多数村民反对,强行占用村公用土地堆放河沙、石子等相关建筑材料,严重影响村民出行及安全。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389名村民联名将于某某告上法庭。2017年12月,聊城市东昌府人民法院对该村389人诉于某某侵权纠纷案依法作出判决,一审判决被告于某某立即停止侵害,清除障碍物,并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腾空场地,还村民一片绿地。
判决生效后,于某某迟迟不履行该义务。于是,某村群众联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法院执行人员多次找到于某某进行劝说,并督促他尽快把涉案土地上的障碍物清除掉。然而,于某某对于工作人员的劝说置若罔闻。今年1月3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根据申请人强烈要求,再次找到于某某,而此次于某某竟然以没有新场地转移建筑材料为由,耍起“无赖”。
1月8日,针对于某某的所作所为,东昌府区法院执行人员开始着手强制执行。当天上午10时许,强制执行人员在相关区域拉起警戒线,并在现场敏感区域部署警力,一旦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在清理行动进行了半个小时后,被执行人于某某掂着铁锨来到了现场,欲以武力阻止执行行动,布控干警迅速对于某某进行了控制,并将其拘传到法庭。下午4时,近4亩土地被清理完毕。
被执行人于某某在法院内,经过执行人员的反复劝说和释明法律,主动向法官悔过,愿意接受处罚。鉴于案件已经执行完毕,被执行人于某某虽然想阻止执行,但没造成严重后果,思想转变较大,有悔改表现,法院未对他作出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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