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聊城将要发放的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金额共计1000万元,分为购物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两种类型。购物消费券总额度为450万,餐饮消费券总额度为550万。包括:面值100元购物消费券0.5万张,面值50元购物消费券2万张,面值20元购物消费券15万张;面值50元餐饮消费券2万张,面值20元餐饮消费券20万张,面值10元餐饮消费券5万张。
单笔购物消费500元以上(含5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消费购物券;单笔购物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购物券;单笔购物消费50元以上(含5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消费购物券;单笔餐饮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餐饮消费券;单笔餐饮消费50元以上(含5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餐饮消费券;单笔餐饮消费30元以上(含3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元餐饮消费券。各类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份消费券。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王尚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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