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亮亮 刘洪鹏
本报沾化讯 目前,广大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发现不合格产品就主动去找经营者论理。面对主动找上门来的消费者,个别经营者经营理念没有及时转变,仍然“主观不努力、客观找原因”来搪塞消费者,企图蒙混过关。
近日,家住沾化县古城镇西孙村的村民郭先生,在该镇商业街某超市买了一瓶某品牌洗头膏,价格16.7元。打开用时,郭先生发现洗头膏很稀,而且洗完头以后感觉头皮瘙痒,不久起了一片小疙瘩。郭先生认为洗头膏质量有问题,就到该超市要求退货。超市负责人张某称,自己已经经营这种洗头膏很长时间了,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现象,可能是郭先生自己有皮肤过敏的症状导致的,郭先生坚称自己没有皮肤过敏的毛病,是洗头膏质量有问题,坚决要求退货,张某见无法说服郭先生,就耍起了赖皮,称“洗头膏就这样,又不是我们生产的”,他让郭先生自己打电话联系厂家解决。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无奈,郭某只好向消协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经认真检查,发现该洗头膏的确存在质量问题。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超市同意办理退货,并免费赠送给郭先生1袋洗衣粉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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