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赵洪杰
本报通讯员杨浩
4月3日下午,莘县燕店镇安庄村村民闫凤魁,来到村里的公共祠堂,为他已过世的父亲“扫墓”,在专门的祭奠室,三柱清香,寄托了他对亲人的思念。他父亲的骨灰盒是在3月31日迁进来的。主动将亲人骨灰迁入祠堂,他是全村第一个。
安庄村党支部书记段金贵介绍,他们村有1300亩大棚,每亩地纯收入2万元/年。但因缺少规划,坟头越埋越乱。安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将骨灰迁入新建的公共祠堂。村里测算了一下,如果所有坟头迁完,安庄村将节省耕地20余亩。
莘县是全省蔬菜大县,瓜菜播种面积97万亩,耕地寸土寸金。而有了公共祠堂,所有白事必须一律在此办理,按《红白理事会章程》,所用物品有了统一的标准,这就客观上杜绝了攀比之风。
在燕店镇燕店村,新建公共祠堂占地1700余平方米,后厅用于存放骨灰,前厅是告别厅。音响代替了戏班,两台大灶可以为全村提供“一碗端”。祠堂办丧事有啥好处?村民付维增说,这里“吃的热乎、经济简朴”,费用比以往节省了1万多。“祭奠是为了传承孝道,不是花钱和面子。”
近些年来,鲁西一带随着收入水平提高,个别地方婚丧花费有所攀比。为减轻群众负担,节约土地资源,净化社会风气,莘县开展了“规范婚丧行为,倡树文明新风”活动,建公共祠堂和公益性公墓成为第一等大事,已建成的35个公益性公墓和公共祠堂节省了1000余亩土地。莘县制定“红头文件”,今后村庄建设祠堂和公墓,政府将出资补助。
姬家村1999年成立了红白理事会,要求村民红白事一切从简,全村坚持一个标准,将人死后必须火化,进公墓安葬,不允许使用棺木、请吹鼓手和响器,不允许摆席,只能“一碗端”等写进村规民约。
但万事开头难。新规实施不久,一位老人去世,丧主带这个头怕得罪村里人。村红白理事会会长姬脉云对他承诺:“从这以后,所有去世的人员都必须进公墓,如果出现反例,你随时可以把老人从公墓中迁出来,花费由我负担。”从此以后,该村红白事章程顺利实施17年。费用从以往15000多元降到了4000元左右。
“现在在我们村,谁家铺张浪费,大操大办,搞封建迷信,会被其他村民笑话。”他说,17年的时光让“新规”成了“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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