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高 壮
通 讯 员 姬广鹏
残疾人是社会上的一个特殊群体,在日常生活、生产劳动以及外界出行时比常人更易发生意外伤害。为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减轻残疾人意外伤害负担,提高残疾人家庭抵抗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从2015年起,滨州市残联联合中国人寿滨州分公司开展了“共享阳光·关爱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障计划。截止目前,市残联已经连续两年实施该项计划。
2015年,市残联共投入130余万元为26154名能够外出参加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及就业创业等活动的残疾人免费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从实践情况看,效果很好,为残疾人减轻了不小负担,很受残疾人欢迎。家住里则办事处李椿门村的李小忙是先天性视力残疾四级,在2015年10月骑电车时不慎摔伤,药费6000元左右,生活困难,本村姐姐常年照顾他,在意外保险为其报销3900元左右的药费后,其生活负担大大减轻。沾化区古城镇任家村的李洪民,是肢体四级残疾,至今单身,以务农和低保维持生活。2015年12月因雨雪天路滑不慎摔倒,导致双小腿骨折,住院一个月,花去医药费18000多元,至今未痊愈,在家中疗养,给家庭经济带来了很大负担。幸好区残联为其入了意外伤害保险,目前相关赔付手续正在办理中,有效阻止了悲剧的进一步发展。像李小忙和李洪民这样受益于“共享阳光·关爱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障计划的残疾人还有很多很多,相信未来还有更多残疾人受益于该项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保“三个明确”是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的前提。
首先要明确参保范围。参加“共享阳光·关爱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障计划的残疾人必须是具有滨州市常住户口、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是年龄在16-59周岁,处于就业年龄段,生活能够自理且能外出参加教育、就业、技能培训等活动的肢体、听力、言语、视力的残疾人,同时是自愿参加“共享阳光·关爱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
其次要明确保障内容。市残联为符合参保条件的残疾人投保,保费标准为50元。每个保障有效期为一年,自生效之日算起。保费由市、县两级残联承担,残疾人自身不承担费用。在保险有效期内,参保人享有意外保险保障总计85000元,分别为意外死亡保障40000元、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新的残疾保障40000元及意外医疗保障5000元。
最后要明确工作流程。年初,市残联专门开会部署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障计划工作,各县区残联根据参保范围,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归集参保人数、信息、残疾证复印件,填写并打印《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障计划投保信息表》。县区残联对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障计划投保信息表》报至市残联和中国人寿各县区公司。市县财政根据报送的名单进行统一拨款。
而中国人寿也对于保险理赔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进服务,确保所有赔款及时准确地送达被保险人。
在2016年,市残联在继续实施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障计划,目前,各项统计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新闻推荐
...
莘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莘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