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31日,记者从兰州市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备受市民关注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今日起正式调整为阶梯定价,这意味着过去按照每次2元收取,不分区域、不分时段的停车费标准被废除。据介绍,这也是兰州市12年来首次调整停车收费标准。另外,政府将在8月上旬正式启动对公共停车场的公开拍卖程序。
兰州市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新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是经市级价格部门核定,并由财政部门印制了专用票据。管理办公室已向兰州市重点路段的公共停车场下发了新的收费标准和专用票据,要求各停车场严格按新标准执行,做好收费服务。同时,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希望广大司机同志规范停车、按规定缴纳停车费。对不认真遵守规定、偷逃停车费用的车辆,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该车辆的车牌号。如果发现停车场人员有乱收费以及收费不出票据等违规行为,市民可拨打电话12358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将会严肃查处。
重点路段停车场(白天“6元/小时,1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4元。夜间:小型汽车6元/辆·次):
中山路(中山宾馆-胜利宾馆段),临夏路(中山路-解放门段),酒泉路(南关十字-省政府段),张掖路(省政府-静宁路段),东岗西路(广场西口-盘旋路段),广场南路全段,庆阳路全段,东方红广场范围内。
一类道路停车场(白天:4元/小时,1小时后每时加收3元。夜间:5元/辆·次):
天水路以西,文化宫桥以东,火车站东西路、白银路以北,南滨河东路以南范围内道路上(含上述道路),以及东岗东西路(东升饭店至盘旋路)、定西路、雁滩路、北滨河路(七里河黄河大桥至雁滩黄河大桥)、西津东西路(柳家营十字以东)范围内除重点路段以外的人行道、车行道上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重点路段和一类道路停车场不准停放大型机动车。
二类道路停车场(白天:3元/小时,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2元。夜间:4元/辆·次):
城区范围内其他道路上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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