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第36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创造诚信经营、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和促进经营者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上的自觉水平,本报与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消费者协会联合推出“3·15”专题报道,以此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实施,助力临夏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当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商品日益丰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观念也在发生变化,消费需求不断向“品质型”跃迁,不再只限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而是更加注重商品和服务质量,更加注重品牌和美誉度,更加注重消费体验和精神愉悦,更加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加注重文明进步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公平。
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具有三层含义:一是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二是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三是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逐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为主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消协组织计划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围绕维权消费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年主题专项活动,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二是加强对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和相关法规标准的研究,着力解决理念误点、制度盲点、消费痛点,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三是大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尤其是针对农村消费市场、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四是充分发挥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作用,在消费热点领域开展体验式调查,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净化农村集贸市场环境,让品质消费惠及广大农村消费者;五是结合当前的消费热点,选取面向消费升级的绿色化、智能化、中高端化等新型前沿产品开展比较试验,为品质消费提供选择;六是扩展维权渠道,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网络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咨询。推进投诉和解平台建设,拓展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周到的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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