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夏州纪委监委出台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工作问责办法。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及运用、附则等四章十五条内容。在问责情形方面,对公示公告工作敷衍塞责,未按规定审批备案公示公告内容,未按规定和项目清单进行公示公告,对群众异议、来信来访核查处理不到位等8种情形进行问责。在问责方式及运用方面,对部门(单位)的问责方式有责令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对个人的问责方式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责令辞职、降职、免职,以至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此外,对干扰、阻碍问责调查,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对检举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陷害3种情形从严从重问责。
办法同时规定,部门(单位)受到责令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取消部门(单位)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干部受到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的,取消干部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来源:甘肃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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