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9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兰珊 兴成记者 崔洪英)小偷入室盗窃被村民发现后,为逃避抓捕,当场实施暴力打击抓贼群众,终因寡不敌众被抓。因为暴力抗拒抓捕,其行为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转化型抢劫罪,判处抗拒抓捕的小偷才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6月 9日早 7时许,39岁的农民才某与同伙小李驾驶摩托车蹿至临沭县某村,将村民宋某家大门撬开行窃时,被村民宋某民发现,宋某民遂召集其他4名村民在宋某家门口守候,才某发觉后,拿了把铁锨,小李拿了把菜刀,一同冲出来,在宋某家门口与见义勇为群众打斗。
宋某民头部被小李砍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才某被群众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被盗赃款 315元被当场返还宋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才某入户盗窃被发现,在户外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并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已经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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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临沭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