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5日热线消息(记者 英子 通讯员 兆永)24岁的朱某是临沭县玉山镇农民,4年前因殴打致伤他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可没想到,他在缓刑其间竟然经常无故外出造成失联,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4月20日,朱某被临沭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
2012年2月,朱某因琐事伙同他人将李某2人分别殴打成轻伤和重伤。同年7月,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3年缓刑 4年,缓刑期至 2016年8月 4日。判决生效后,朱某却无视司法机关的告诫,未经监管机关同意,擅自离开居住地到外地打工造成失联,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
4月20日,临沭县公安局公安机关根据县司法部门移交的线索,依法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朱某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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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临沭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