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1日热线消息(记者 英子 通讯员 兆永)临沭一青年借宿本村好友家,次日临走时突然手痒起贼心,将好友的13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捎”走。不料这一捎,再次把自己捎进监狱。
今年1月17日,临沭县公安局南古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王某报案,反映自己价值3000余元的手机和1300元现金被盗。通过派出所民警走访得知,受害人王某的好友王某山曾在其家中借宿,此人有重大嫌疑。
3月31日,王某山从外刚刚回家,民警迅速将其带至派出所。面对民警的责问,王某山的自我辩白漏洞百出,最后才交代自己的无良行为。
23岁的王某山是临沭县郑山街道人,5年前曾因盗窃被判刑5年。去年底刑释回家后。今年1月17日凌晨,王某山在本村好友家借宿,趁王某熟睡时将其1300元现金及一部价值3100元的手机偷走。
目前,王某山涉嫌盗窃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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