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迟锐 通讯员代方军) 8月19日,记者从市交警直属大队获悉,随着交警部门“治酒”力度的加大,市区酒驾行为有了大幅减少。
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交警直属大队共在市区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536起,从查处情况来看,市区酒后驾驶行为较往年同期有大幅下降,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下降50%以上。
市交警直属大队交通管理科夏科长介绍,为进一步加大酒后驾驶查处力度,他们一改过去大型路口“守株待兔”的检查方式,采取异地用警、分组编队、灵活机动的工作方法,重点加强了餐饮娱乐场所聚集区进出通道等“热点”方位的监控,最大限度提高嫌疑车辆盘查的准确率。同时加强午后、凌晨和节假日等酒驾“全时段”关注,始终保持对酒后驾驶打击的高压态势。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大量酒后驾驶的案例,这些酒驾“众生态”折射的是酒驾的新趋势和特点,拷问的是公众和社会的容忍度。
■酒驾“二进宫”
“你们抓紧处理吧,我有事要急着走。”5月10日,在交警部门组织的酒驾查处行动中,面对民警的检查,驾驶人厉某显得非常慌张。
他的异常言行引起民警的注意,在民警将他的信息与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系统比对时,发现较早时的一条违法信息赫然在目:2011年6月24日,厉某驾驶鲁LG**87牌照小型汽车在黄海二路因酒后驾驶被处罚,当时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
时隔不到1年时间,厉某驾驶同一车辆再次因酒后驾驶被查处,与厉某同一遭遇的还有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办事处的申某,交通违法记录显示,驾驶人分别于2011年11月21日的21时58分和2012年7月17日的零时30分酒后驾驶同一号牌车辆被直属大队执勤民警查扣。
根据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老赖”耍花招
“再让我吹一次吧”,在朝酒精检测仪器“吹”了七八次后,民警决定将涉嫌酒驾的司机陈某带走进行抽血检测。
7月26日,是全省“七治”统一行动。当天民警在检查中发现了有酒驾嫌疑的司机陈某。当时陈某见前方有交警检查,立即准备调头离开,被民警当场拦住。
“我们要求出示证件他说没带,要求他说出证号码他说忘了,对其进行检测时呼气他却吸气。”直属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卜峰一边用执法记录仪录制执法过程一边说,由于涉嫌酒驾的司机不肯配合检查,他们决定进行抽血化验。“对付这样的驾驶员,我们只能对其进行酒精抽血化验,进一步固定证据,保证执法效果”。
陈某看到耍赖无果后,乖乖掏出了相关证件并接受了检测。
经检测,陈某抽血酒精检测数据达到酒后驾驶标准,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计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午间饮酒晚上查出
“我晚饭还没吃,真的没喝酒呀。我知道最近查的厉害,所以晚上才把车开出来。”面对酒精测试仪上“52mg”的数字,皮卡车司机张某怎么也不相信这是真的。但从他口中不时喷出的酒气,民警初步判断老张有酒驾嫌疑。
经询问,张某承认中午和几个朋友一起喝酒一直喝到下午四点,回家睡了一觉后,自以为没事的他就开车出来,不想被交警查了个正着。
据检查他的民警介绍,根据现行的酒驾检测标准,不管饮酒时间长短,只要体内酒精浓度达到检测标准,就认定酒驾事实存在。
民警还说,类似这类情况还有隔夜酒驾,有些驾驶员头天晚上喝酒到深夜,喝得酩酊大醉,第二天驾车时仍能测出酒驾的有效数值。他提醒驾驶员注意,一旦出现这类情况要及时作出判断,还应远离方向盘,避免酒驾行为发生。
■“说情”不好使
每次统一行动,司机一旦被查都会有掏出电话,打电话找熟人说情,“为避免‘说情风\’对执法的影响,我们要求所有参与执勤的民警在上岗前一律上交手机,所有通信全部使用对讲机联络。”当日,市交警直属大队王洪木教导员介绍。
记者在随警报道现场看到,执勤民警查到酒驾司机,在证据确认交通违法事实后,会迅速通过对讲系统将交通违法驾驶人的信息传递到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系统内,完成对交通违法信息的录入,其中最快的一起从查处到录入一共用了不到十分钟。在当天的查处过程中记者看到现场查处的几起酒驾行为全部采用此种方法录入。
“只有用这个狠法子,才能真正震慑住酒后驾驶的发生。”很多市民在看完整个执法过程后更多的是对查处酒驾行为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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