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根据山东省临沂市农业机械局、临沂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2013年临沂市保护性耕作技术(小麦秸秆切碎还田)示范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意见》,对具体实施小麦秸秆切碎还田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市财政每亩补助10元,各县(区)每亩配套5元。
小麦收割完毕后,各县(区)农机、财政部门根据乡镇政府审核确认的《2013年保护性耕作(小麦秸秆切碎还田)实施确认表》检查验收,上报市农机、财政部门,市级抽检复查。市财政根据抽检结果将补助资金下达拨付各县(区),县(区)按照审核确认的作业面积,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机合作社法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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