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刘琳通讯员车金胡涛)7日,淄川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抓获一名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犯罪嫌疑人王某,查获涉案价值30余万元的五粮液白酒58箱。经工商部门和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鉴定,这些白酒全部是假冒“五粮液”牌注册商标的商品。
今年1月,淄川工商分局根据线索,在湖南路和胶王路交界处以西当场查获一辆装载了50余箱假冒五粮液白酒的面包车,另外一辆送酒的邹平牌照轿车逃窜。据面包车司机交代,他是受罗村镇王某所雇佣,前来接收邹平的赵某送来的白酒。因案情重大,淄川工商分局按照程序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5月10日,淄川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获得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其家中出现,民警迅疾赶往其住所,将王某抓获。
经审讯得知,王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在临沂开酒水超市的郭某。认识一个月后,郭某请王某帮忙弄点假酒卖。于是,王某找到了在潍坊参加糖酒会时认识的专营高仿五粮液白酒的邹平人赵某,并从赵某处带回一瓶假冒的五粮液白酒。回到淄川后,王某约郭某来其家中看“样品”。郭某经过品尝,对这瓶假酒“如获至宝”,四五天之后便与王某商定以每箱1350元的价格购买100箱假冒的五粮液白酒。
据了解,2012年12月左右,赵某用两辆轿车将50箱假冒五粮液白酒送到罗村镇,王某将假酒存放在老家屋中。2013年1月,赵某又给王某送酒,正在搬运过程中,被工商部门查获。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一是不要在没有酒类销售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酒类;二是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外包装是否精致及酒内是否有杂质;三是查看有无防伪标志;四是购买时向销货处索要购买酒的票据,一旦发现问题作为证据;五是发现假冒酒后要保留好证据,及时向公安局经侦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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