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发生在5月10日,市区工业大道与涑河北街交会处那起惨烈的交通事故吗?一辆黑色轿车在该处撞断护栏后坠入河中。当时,该事故的影响非常之大,有人传言事故发生时,车上有一家三口,无一人生还;也有人说,当时车上有两人,其中一人侥幸上岸后,置朋友安危于不顾,独自逃生。种种猜测,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结论。19日,临沂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通报了近期辖区内发生的三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详情,其中一起说的就是“5·10”轿车坠河一案。
闯红灯后高速腾空坠河
“事故发生时,车上只有一人,这点目前已可以认定。”19日上午,在交警直属二大队肇事处理科的案情分析室里,民警边播放当时的事故视频,边介绍案情的详细经过。
事故发生在5月10日凌晨0点37分33秒前后,当时车上的驾驶员为一名青年男子,河北秦皇岛籍,姓姚。“事发时,这名驾驶人正驾车沿工业大道自北向南行驶,在经过工业大道与北园路交会处时高速闯过红灯,在行至涑河北街路口处时,先是撞上了路沿石,但因为车速过快,又几乎没有任何缓冲地骑上了桥头的一处拱形设计,之后腾空而起,撞断了桥上的一根路灯杆和多节护栏后坠入河中。”案情分析室里,一位民警对记者说道,“看过视频,真是长了见识,看到飞机起飞,第一回见到汽车起飞,当时的车速实在是太快了。”
通过当时的监控视频,可以清晰地看到,从汽车撞上路沿石到坠河,整个过程不超过5秒钟的时间,期间,该车在空中火花闪烁,还做出了一个360度旋转的动作。
而在交警播放的另外一个视频中,也可以判断出当时的车速之快。“我们还调取了事发时北园路与工业大道南向北方向的监控视频。从视频里可以看出,事故车经过路口时没有任何减速的意识,高速闯过红灯后向南而去。我们对照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前后只有3秒多的间隔,而这段距离足有150多米,你可以想象一下,速度有多快。”
驾驶员检测结果为醉酒驾驶
“该事件的影响很大,事后民警也回溯调查了全部的事发细节。”交警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庞尔谦对记者说道,5月9日晚8时左右,那名姚姓驾驶人与三位朋友吃完饭后,一同来到市区工业大道北段的一处足疗店做足疗保健。从足疗店的监控视频里可以看到,当晚22点35分,姚某独自离开了足疗店,驾车离去。“事后我们也分别询问过姚某的3位朋友,他们一致表示当时在足疗店睡着了,姚某何时离开、为何离开,他们毫不知情。”
目前,姚某的尸检报告和酒精检测报告也已经有了最终结论,姚某为驾车坠河后溺水身亡,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64.5mg/100ml,超出醉酒驾驶标准(80mg/100ml)1倍以上。
19日中午,记者跟随民警再次来到了事发现场。尽管事件已经过去了近 10天时间,可通过现场遗留的痕迹,车祸发生时的惨烈程度仍可见一斑。
“我们接到报警后,大约10分钟左右赶到了现场。”市交警直属二大队肇事处理科副中队长禚昌阁对记者说道,“当时现场一片狼藉,地面上散落着很多汽车零部件的碎片,夜间光线不好,隐约可见一辆汽车在河中间的位置上下起伏。我们又赶紧联系了施救队和120。”
禚昌阁告诉记者,他和几位民警起初没弄明白事故是怎么发生的。“我们一开始以为,这辆车是在桥面上失去控制后撞断护栏坠河的。可经过仔细勘察,发现护栏缺损处的路沿石没有任何和车辆轮胎接触过的痕迹。之后我们发现,在涑河北街路口处,有一处路沿石破损,这里距离汽车坠河的落点足足有50多米,我们都以为不太可能是从那边‘飞\’过来的,可没想到在看过监控视频后,还真是这么回事,真是像飞一样。”
话音未落,就听“嘭”的一声巨响
1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事发时的第一目击者马先生,对于当时的经过,马先生至今记忆犹新、心有余悸。
据马先生介绍,当时他正驾车载着朋友沿工业大道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至北园路路口时,马先生在左转时与事故车辆“擦身而过”。“当时信号灯刚刚由红转绿,我才起步,对面车闯红灯就过来了,速度很快,目测在 120迈以上。我当时起步要是再快些,估计就撞上了。我还跟我朋友说,这是要作死的节奏啊。”
谁知,马先生话音未落,就听见附近传来“嘭”的一声,“我当时心说坏了,真是被我不幸言中,出事了。我赶紧把朋友放下,又调回头来去救人。但我没想到车已经冲进河里去了,就车尾露在外边,我拿着手机照明,又大声喊了几句,想看看车里有没有人回应,可是没动静,我就赶紧拨打110报了警。”
三轮车撞死行人10天内发生两起
19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向媒体通报了近期内发生的3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令人深感意外的是,其中两起,竟然都是电动三轮车造的孽。
5月6日20时30分许,杜某(女,43岁,兰山区人)驾驶“长征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兰山区义乾路大义堂村路段时,与行人焦某(男,73岁)相撞,造成焦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5月15日20时15分许,张某(女,43岁,罗庄区人)驾驶“云腾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兰山区琅琊王路与银雀山路交会南300米路段时,与行人徐某(男,71岁)相撞,造成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短短的10天时间里,接连发生两起三轮车致人死亡事件,骇人听闻。“我们都认为三轮车平日里只是刮刮碰碰,不会发生大的交通事故,可这两起事故我们看到了什么?三轮车同样是会要人命的。”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庞尔谦对记者说道。
两起事故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同样是无牌无证无保险、同样是发生在夜间、两名肇事者均表示事发时没有看到路上有人。“两名三轮车驾驶人明知自己没有取得驾驶证(张某虽取得C1驾驶证,但与准驾车型不符,电动三轮车应取得D型驾驶证)的情况下,依然驾车上路,酿成重大事故,造成两名老人死亡,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目前,两名肇事司机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庞尔谦对记者说道。
事发后,交警部门委托山东理工大学对两辆电动三轮车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表明,两辆三轮车均属于机动车范畴,但其灯光照明、制动系统均未达到机动车的参数要求。
“在此,我们也想呼吁一下广大市民,电动三轮车的危险性极高,尤其在驾驶人未取得相关驾驶证件的前提下驾车上路,危险级别又提升了一个档次。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市民朋友尽量不要购买此类交通工具。”庞尔谦说。
记者衣方杰 通讯员姜伟 王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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