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接到环保局通报,义堂镇某木皮漂白厂随意排放废水,严重污染周围环境,田间农作物都被烧的发黄、枯萎。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木皮厂各种设备简陋,数名工人正在院内的两个容器池里对木皮进行漂白加工,而这两个池中的液体表面漂浮着厚厚的白色泡沫、发出浓浓的刺鼻气味。见此状况,民警立即要求工厂终止作业、停业整顿。同时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提取水样。经检测,该厂废液呈强碱性,具有腐蚀性,属于危险废物。8月5日,兰山公安分局根据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拒不执行环保部门责令停止排污的决定,兰山公安分局依法对该企业负责人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涂玉龙 刘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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