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7日讯 (记者 朱鹏)今天下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峰海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会议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第二巡视组对临沂市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听取关于开展市委巡察工作、设立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机构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中共临沂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市委副书记张宏伟出席。
林峰海指出,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代表省委的意见和要求,点到了要害关键、符合临沂实际。要高度重视存在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姜异康书记的讲话要求,诚恳接受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扎扎实实制定措施,全面准确、不折不扣地把省委要求、省委第二巡视组“回头看”指出的问题解决好。要准确把握整改重点,省委第二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非常强,是我们进行整改落实的遵循和重点,要坚决全面贯彻落实。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每一位同志都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调动、发挥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整改工作的内在积极性,变“要我整改”为“我要整改”,认真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林峰海强调,建立巡察制度,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监督全覆盖的创新之举。《中共临沂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等规定,紧密结合临沂实际,创新方式方法,突出了巡察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实效性。要按照“走在前列”的要求,抓好《中共临沂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刚性执行,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推进,抓紧建立市委巡察工作机制,落实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机构。要立即开展巡察工作,迅速发挥作用,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巡察,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着力发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形成上下联动的巡察格局。要学习市内外成熟的经验做法,着力提高巡察质量水平,切实用好巡察成果,使巡察工作成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的重要手段,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沂蒙老区真正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委常委左沛廷、张广敬、李沂明、王行华、姜仕礼、刘兴明、任刚出席。市政协主席徐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杜德昌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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