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本是一堆失去价值的建筑垃圾,现在,“我”迎来了新生的机会。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推土机将“我”送往机器,开始改造“我”。
2:经过初步粉碎,“我”进入另外一个机器继续加工。
3:经过加工,“我”已“重生”为粗细不同的骨料。
4:获得新生的“我”已经融入混凝土之中,奔赴建设工地。
今后,临沂市部分建筑垃圾可再生为混凝土的主要原料——— 骨料,实现变废为宝了!这是沂蒙晚报记者从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的。目前,临沂市两个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已初步具备接纳建筑垃圾条件,分别位于兰山区汪沟镇和河东区工业园,年处理能力可达150万吨。 摄影 记者董立军
本报10月10日讯 (记者董立军) 近日,沂蒙晚报记者从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为了加强市区拆迁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破解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污染环境等突出问题,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临沂市城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运营,完善建筑垃圾收运体系。
据粗略统计,临沂市市区每年产生建筑垃圾约400万吨。除了少量用于建筑项目回填外,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运往郊区或农村,采取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置,既占用大量土地,又容易对自然环境造成持续性危害。
为此,市城管局积极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运营,去年12月份以来,取得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特许经营权的临沂蓝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66亿元,在兰山区汪沟镇和河东区工业园分别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150万吨。目前,两个厂已初步具备接纳建筑垃圾条件。
目前,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和北城新区一、二大队积极加强与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衔接,强化拆迁建筑工地管理,督促拆迁主体单位或拆迁施工单位与临沂蓝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严格办理处置核准手续,认真审批运输路线,加强日常执法监管,从严查处擅自处置、违规运输、随意消纳拆迁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要求,市区所有拆迁主体单位或拆迁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送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运送建筑垃圾,不得向建筑垃圾内掺杂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渣土等其它垃圾,并按照临沂蓝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指定的存放区域存放。
近期,相关城管部门已经会同房产征收部门抓紧开展工作,按照《临沂市建筑垃圾量计算标准》,对辖区内现有拆除工地建筑垃圾方量进行认真核实,并将严格按照《拆迁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核准流程》进行核准审批。
城管部门也将严查建筑垃圾的运输,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拆迁建筑垃圾的,要对拆迁施工单位处以10万元罚款,对运输企业处以3万元罚款;对拆迁施工单位擅自将拆迁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处以10万元罚款;对运输单位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以5万元罚款。
据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更是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目前,各县区也在积极联系推进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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