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兰陵大队接到报警,在城区顺河路东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轿车驾驶人李某在某场所门前倒车时碰上一辆“ 保时捷”越野车前保险杠。因被撞车辆系“ 豪车”,在赔偿过程中,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肇事司机有饮酒嫌疑,随后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 16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民警询问,李某承认了饮酒事实。他自认为没有什么大事,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醉酒开车,没想到在倒车过程中,碰上其它车辆,而且还是一辆“豪车”。他不仅要承担几千元的修车费用,还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张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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