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永超 通讯员 杨燕)记者日前从市环保局获悉,临沂市将环境监察稽查工作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抓手,按照环保部每年不少于对%市辖县区开展稽查的要求,于年底,在全省率先提前一年完成对市辖县区的环境监察稽查工作。
全市共稽查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档案件、环境行政处罚案卷件、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档案件、专案稽查案卷件,梳理各类问题类、项,整理装订稽查档案份,按规范化档案标准整理环境监察稽查案卷卷。
在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中,临沂市打破科室部门界限,抽调主要力量,驻点执行稽查任务,对全体稽查人员实行封闭化管理,确保稽查质量。稽查结束后,将稽查情况通报县区政府,并召集被稽查单位班子成员、相关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全体执法人员召开稽查情况通报会,不留余地、不讲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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