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吴先生的房子原本定于2016年5月1日交房,可当吴先生5月中旬去领钥匙时,工作人员告诉他,还不能交房,要等到5月底才能交房,由于吴先生在外做生意,一直到当年10月份才去领钥匙。同样,工作人员要求他补交5月-10月的物业费。
房子未入住,是否该交物业费?13日,记者在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物业科了解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在接到交房通知书后,即使业主没有入住,也应当按照比例交80%的物业费。“虽然业主没入住,但是这期间,物业在水电、卫生清洁等方面维护以及产生的费用,业主是要承担的。”工作人员说,现在有些开发商对于未入住收取物业费比较优惠,可能少于80%,但也有物业觉得业主不懂,会收100%物业费,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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