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行动以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企业部分中的8个严重缺陷项目为依据,重点整治药品零售企业在按许可范围经营、质量职责落实、质量人员配备、药品采购存储、药品陈列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治行动将分三个阶段展开,自查自纠阶段,要求药品零售企业按照新版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要求,进行查摆整改,消除隐患,并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监督检查阶段,要求县区局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予以跟踪复查;抽查总结阶段,将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检查,发现企业仍然具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易导致药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的,将坚决撤销GSP证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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