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沂市金融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金融市场仍潜在着一些不安全因素,特别是非法集资案件居高不下,大量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等未取得金融牌照的机构违法开展金融业务,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参与非法集资的受害者往往是普通老百姓,许多人投资受到损失,有的甚至血本无归、倾家荡产,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花样频出,但“万变不离其宗”,总体来讲非法集资呈现以下特点,请市民朋友们时刻保持警惕:
其一,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犯罪花样繁多。从过去的农林养种植、资源开发、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金融互助平台/社区”、“股权众筹”、“贵金属、原油、大宗商品现货”、“期货”、“信托”、“私募基金”、“虚拟货币”等更专业的“资本运作”的理财产品,并且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
其二,非法集资网络化趋势明显,突破地域界限。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归集并转移资金,引诱人员参与,形成了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比如宣称“零元购物”、“购物返本”、“消费=储蓄”并发展会员的“消费返利平台”。
其三,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更加隐蔽,欺骗诱导性强。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以具体项目、债权标的、担保物为依托,业务流程、合同文本专业规范,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一些犯罪分子不惜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中央电视台)进行包装宣传,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此外,非法集资有下乡进村的趋势。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或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有的投资理财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改头换面,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虚构高收益理财产品吸收资金;银行代办员制度早已取消,但一些老资格的“代办员”仍然借用银行的名义吸收存款,其实钱根本没有存进银行,而是被其挪作他用。
为了帮助市民朋友们辨识非法集资,防止上当受骗,市打非办提醒广大市民在投资理财前要防止踏入六大误区:
高息误区。群众投资有个普遍的心理,就是凭着良好的愿望,把自己积攒的血汗钱拿出来理财,哪里利息高向哪里投。一定要判断投资收益的客观性,如果收益严重违背客观经济规律不靠谱,往往利息越高风险越大,不要轻易的相信高利息,要特别警惕背后的陷阱。
见利误区。就是投资的初期按照双方的约定,能够得到高额回报,这样的情况下,群众往往就失去了理性判断,导致盲目继续反复投入,最后越陷越深、损失惨重。
投机误区。就是个别所谓的投资玩家,明知长期投下去不保,凭着贪婪的心理,幻想短平快“剪羊毛”捞一把,但往往不能掌握对方“关机”的节点,要么陷入不能自拔,要么获得的超高利息被依法追回。
担保误区。骗局往往以各种理由说投资的本息有保障,有第三方担保等。他所谓的担保最终发现要么是假的,要么是无限期拖延,最后承担损失的还是投资者。
从众误区。就是有很多投资者看到周围的亲属、邻居、同学、同事等比较信任的人员也参与投资并获得不菲的回报,就觉得没问题了。熟人的参与和介绍,往往使群众失去了理性判断。
选择误区。现在社会上各类吸收资金的渠道非常多,群众投资的渠道也非常多,这里边就需要认真的选择,理性的判断,增值理财一定要考虑安全问题,群众往往盯着高息,犯罪分子则盯着群众的本钱。只有正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才能吸收存款,所以一定要识别好判断好,如果确实判断不准的话,可以到正规的金融部门或者是公安机关进行咨询,防止上当受骗。
最后,郑重提醒广大市民:非法集资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自己承担损失,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严惩。广大市民应识别非法集资“画饼-造势-吸金-跑路”的套路,拒绝高利诱惑,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临沂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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