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肖玲玲报道
本报12月4日讯12月4日,省食药监局网站发布公告,经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标示为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药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
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为标示为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的白癜风丸(批号:20151102、20160601,规格:每10丸重2克)、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牛黄解毒丸(批号:160202,规格:每丸重3g)、四川省三星堆制药有限公司的炎可宁片(批号:160202,规格:基片重0.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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