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9日讯 (记者 志华 爱娜)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1月份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1月份以来,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8起,其中已立案查处24起,其余4起环境违法行为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24起环境违法案件:
1、罗庄区临沂市华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罗庄区临沂兴旺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行为,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罗庄区临沂正磊新型材料厂未采取有效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罗庄区临沂市地利新型建材墙体厂未采取有效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河东区临沂兴华水泥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河东区临沂市河东区东兴电镀中心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高新区临沂兆刚瓷业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高新区临沂奥德丽建陶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存贮不规范,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高新区临沂振业建陶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存贮不规范,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高新区临沂冠宇瓷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1、高新区临沂兆鼎瓷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3、兰陵县临沂升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14、兰陵县山东远东国际化工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5、沂水县山东鲁洲化工集团未采取有效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6、沂南县沂南壶井特钢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7、费县圣凯热电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8、临沭县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存贮不规范,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9、临沭县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生产,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20、临沭县山东金宝诚管业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责令该公司补办环评手续,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21、临沭县山东盛大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2、临沭县山东盛大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存贮不规范,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3、临沭县常森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4、临沭县景峰新墙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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