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8日讯 (记者赵泽军) “说好的多退少补,在店内购买车险,收5500元给办了4600多元的保险,剩下的钱不给退,太气人了。”8日,家住沂南县双堠镇的徐先生拨打热线反映称,他在汽贸公司看上了一款心仪的轿车,提车时对方收了5500元,后来却给办了4600多元的车辆保险,剩下的钱也不给退,让他感觉不理解。
据徐先生介绍,今年1月底,他在位于沂南县青驼镇205国道的汽贸公司看中了一款轿车,通过比较之后决定购买。“工作时间不长,钱也不是太充足,当时办理的是分期。”徐先生说,由于购车手续需要在店里办理,加上在该汽贸公司购车有购买保险、挂牌一条龙服务,提车当天,他支付了车辆首付及其保险、车辆购置税等费用共计3.75万元,“当时对方称由于购车办理的是分期,车辆必须是全保,保险费5500元,多退少补。”
徐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为了让他明白,当时对方还给其列了一下交费明细。“这一方面具体我也不清楚,感觉既然承诺多退少补,应该没问题。”徐先生说,2月23日,在给其车辆上牌后,他发现既没见到保险单,也没见到发票,“当时上牌是他们带着我去的,所有手续都没给,感觉有疑问,后来我咨询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称车辆保险费是4600多元,我算了一下,多收了 800多元。钱都交了,这是信任,收5500元给办了4600多元的保险,按理说剩下的 800多元应该退还,但多次沟通,他们就是不退,太气人了。”
这是怎么回事?随后记者根据徐先生提供的信息,联系了该汽贸公司。“手续没给是因为客户分期贷款,都交给担保公司了;而且在店内购买商业险是双方协商好的,并不是强制购买,当时我们说得很清楚,该客户答应在店内购买商业险我们才将该车低价出售的。”对此,该汽贸公司的宁姓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称,该款车裸车价格是7.9万元,而向该客户出售时的价格才 7.6万元。“公司都是有出入账的,如果按照这个价格,我们将亏损3000元,肯定是不会出售的。”该工作人员说,当时协商时,对方同意在店里购买商业险,这样有返利他们才答应的,“谁也不会做亏本的买卖,车上亏一点,保险上挣一点,这样才能保持平衡。我们只是代理,该客户交纳的5500元是4S店计算出来的保险费用,800多元是返利打折;该情况该客户很清楚,当时在交钱时,我们列出了明细,这是双方协商好的,我们再给该客户沟通一下,但钱是不退的。”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市消费者协会。听完情况介绍后,其工作人员称,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该消费者在汽贸公司购买的只是车辆,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在哪儿购买保险和什么样的保险是消费者的自由与权利。”对此,该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称,消费者在4S店或销售公司购买车辆后,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接受经营户购买保险、挂牌等代理服务。“销售公司提供代理服务,是可以收取费用的,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但事前双方必须有约定,而且双方之间的约定不允许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该工作人员说,一旦一方出现违约,就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有欺骗消费者进行消费的,合同就属无效合同,经法院审核后即可撤销,“消费者在4S店购买汽车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在任何保险公司购买任何险种,如遇强制保险或者其它欺骗行为,消费者可直接拒绝,并向工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徐先生已向工商部门投诉。
汽贸公司给徐先生列出的交费明细。
新闻推荐
本报3月27日讯 (记者唐丽丽) 27日,2016年度临沂市公务员考录报名落下帷幕。记者了解到,截至报名结束时间27日16时,共有45710人报考,目前审核通过人数41567人,其中最热职位共吸引了1060人报名。27日1...
沂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沂南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