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检查,除了查处的 37起环境违法行为外,按照“三个一律、两个必查”要求,对沂南县、临沭县2家存在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的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停产整治、移送公安机关,并对企业属地管理和环保网格监察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1、山东泽辉高科涂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彦波;
●违法行为: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治理设施、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对企业属地管理和环保网格监察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2、临沂市正茂皮革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亮;
●违法行为:排放含重金属废水超标三倍以上、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5万元,同时涉嫌刑事犯罪,张思荣(分管环保厂长)、崔刘涛(分管生产厂长)分别于4月5日、4月15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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