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讯 今年以来,辛集镇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财政财务管理中坚持“正本清源”,不断强化内部监督检查,提高财政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明确岗位职责,促进“阳光绩效”。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商制度,确保科学决策。
建立健全制度,搭建“阳光平台”。用制度约束人,建立村镇两级账务“月月清”和会审会签机制,严把单据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关口,每月定期会审会签、入账,严防坐收坐支、私设账外账等情况。设立资产日常管理清查制度,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强化纪律底线,树立“阳光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出台《辛集镇十严禁十不准》《辛集镇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待办事群众做到“一纸明”“一口清”,热情周到,有问必答。创新服务形式,深化服务内涵,实行服务群众“零等待”,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耿守莲 张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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