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潘贵华通讯员覃颖双
“我们现在都是在全支队102名考官中随机抽取15位考试员,参加机动车驾驶人监考,而且在学员考试当天,带学员的教练本人不得到场。”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科目一考场外,车管所考试科科长杨宾向记者介绍。
据悉,从今年7月1日开始,交警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实行“考试员轮换”制度和“培训考试分离”制度的“驾考改革”,双管齐下,确保考试公正 、公平 、公开,让柳州市驾考变得更“阳光”。
流动考官成“驾考改革”主角7月5日上午9时许,在市交警支队科目一考场里,正在监考的考试员算是一“新面孔”,他就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唐洪涛。作为第一 批被抽调的考试员,他说:我是第一次以考试员的身份,抽调到科目一监考岗位。我在上个星期三得到通知,这周起来车管所做两周的考官,上周五已经和其他考试员进行了廉政教育及业务学习。”唐洪涛平时在大队主要负责对全市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的刑事打击工作,之所以被抽调作为考试员,因为他有初级考试员资格证书。
据了解,像唐洪涛这样具备考试员资格的,市交警支队一共有102人,包括机关 、各大队的民警。通过这支“流动考官”队伍,建立考试员资源库,使考试工作更公正 、阳光,尽量减少人为因素。而之前在车管所考试科长期从事考试工作的15名考试员,在这次“驾考改革”中都调到大队从事一线工作。
考试员的轮换以每两周为一期,每期最后一周星期三,根据下期考试工作实际需要,从考试员资源库中,随即抽取15名考试员准备参加下一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原则上每期抽取的考试员与上期不重复。每期最后一周星期五,抽到的考试员,利用周五半天的时间,集中进行考前廉政教育及业务学习,分配工作岗位。
由于柳州市市区现有考试中心 、春园福两个考场。进行科目二考试时,6名具有初级以上考试员资格的民警,分别抽调到两个科目二考场进行监考。每期第二周,两组考试员互相对调;进行科目三考试时,每期抽取一定数量 、具有中级考试员资格的民警监考,每期第二周,同样也是两个科目三考试路段的考试员进行对调。
教练与考官“无缘”
“培训考试分离”制度,即学员参加科目二 、科目三考试时,培训学员的教练员本人不得到场,由驾培机构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带领本机构学员参加考试,同时须向考试员出示驾培机构开出的证明。对不遵守上述规定的驾培机构,车管所 、考试中心将停止其当日所参加考试科目的考试。这样一来,教练与考试员没有“一面之缘”,能有效杜绝教练员以“包过关”为由,向学员索要“红包”,以及追求合格率,而贿赂考官的情况。
随后,记者来到市柳城县上雷考试中心看到,待考的学员们在候考室里安静地等待考试,市交警支队阳和大队的民警徐蔚当天的身份是考试员,他正在跟学员介绍考试员轮换制度。
在上雷考试中心内,基本都是学员模样的人,教练没有在考场或候考室出现。
一名刚考完的学员走出考场,问 起他对于考试员轮换制度和培训分离制度的看法时,他微笑着说:我觉得很好啊,这样一个考官不会总在这个地方监考,教练不会老是和我们讲什么包过关,就不会像以前听说的‘红包门 ’那样了。”采访结束时,记者留意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各个考试场地,都张贴有温馨提示:如果您所在的驾校,教练员以“包考试过关”等名义向您收取钱物的,请您拨打举报电话:07722603012。一旦查实,我单位将采取严厉的处理措施,坚决予以打击,从重惩处。
“学员遇到教练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时,要注意收集 、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进行投诉。根据规定,在交了学车费后,学车过程中不需要交纳其他费用。如遇到乱收费的情况,学员可以索要收据,以备日后维权。”杨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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